发布时间:2023-03-22 01:56:16 | 向学教育网
青海省2007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如下:
一、专科起点的本科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类:150分;2.艺术类:135分;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100分;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学科:100分;5.法学类:145分;6.教育学类:130分;7.农学类:110分;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245分。
二、高中起点本、专科
1.高中起点的本科
文科:205分;理科:150分。
2.高中起点的高职(高专)
文科:100分;理科:100分;藏文文科:100分;藏文理科:120分。
贵州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1.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 科:100分 理 科:100分
艺术(文、理):70分 体育(文、理):70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 科:150分 理 科:160分
艺术(文):105分
3.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220分 医 学 类:217分
教 育 类:100分 农 学 类:100分
法 学 类:100分 理 工 类:100分
经济管理类:100分 艺 术 类: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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