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6 13:48:45 | 向学教育网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史论、编导类专业除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院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结合全省考试总体情况,划定贵州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公布如下:
层次、科类 |
最低控制 分数线 |
|
专科起点 升本科向学教育网 |
文史、中医类 |
203 |
法学类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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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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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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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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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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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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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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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点 升本科 |
文史 |
168 |
理工 |
126 |
|
艺术(文)、体育(文) |
118 |
|
艺术(理)、体育(理)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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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点 升专科 |
文史 |
115 |
理工 |
100 |
|
艺术(文)、体育(文) |
80 |
|
艺术(理)、体育(理)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