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16 21:01:28 | 向学教育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为:齐齐哈尔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院本科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级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

第三章 招生工作人员必备条件与工作纪律

第七条 招生工作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第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

1、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礼品及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依据考生的投档次序、成绩优先、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成绩相同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选择同一专业时,理科参考综合、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文科参考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江苏省考生实行 “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第十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男考生。提前批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籍考生。助产学只招收女生。

第五章 专业调整及预留计划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的有关政策申请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 学院按不高于当年度总计划的1%规模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或解决最低分同分考生录取。

第六章 公布录取结果及报到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我院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EMS邮件方式寄出。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七章 学杂费和奖贷助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学院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新生报到前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补等多项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内容在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有详细介绍。新生报到前学院不予发放任何补助。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11230(国标码)

学院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邮编161006)

学院网址:

招生办网址:

咨询电话:0452-2664111;0452-2664222

违纪举报电话:0452-2663322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矛盾,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工作人员的建议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

2018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齐齐哈尔中考成绩查询时间在7月2日已经结束,下面就是各个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办法,我为大家整理一下:

招生办法

在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内(不含艺体特长生、宏志学生和单列计划部分),对市区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为70%。即指令性招生的30%计划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70%计划按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分配到校,以校为单位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18年齐齐哈尔市直属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配额方案及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2)。民族中学、市区一般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和民族中学,普通生补充志愿(即B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朝鲜族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恒昌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十六中学等学校,可以在E志愿设定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生补充志愿(即F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向学教育网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的国际班不实行配额,C志愿和D志愿(增设的国际生补充志愿)一律按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对市区初中综合评估时,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校生人数为依据计算规模系数。为坚决治理初中学校跨区招生、大班额现象,继续对平均班额超出规定班额的标准化初中,依据标准化学校班级学额来计算学校规模系数。

各县(市)的重点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须达到70%或以上。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市第四十二中学开展保送生和一次性配额到校试点工作。各地也要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建立。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重点中学国际班和一般高中可招收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

2、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化招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少数民族学校除外),违反规定在非属地招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在我市初中就读学生,不分省内外户籍均可报考当地省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在现就读初中就读1年以上(含1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享受重点高中配额录取政策。

4、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的普通高中升学考试,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

5、指令性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九县〈市〉考生报市第一中学单列计划,中考报名工作指定到市第四十二中学统一办理);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女)和冰球特长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7个区招生;市第八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男)、足球特长生(女)和“宏志学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生;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女)和速度滑冰、花样滑冰特长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7个区招生。

国际班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九县〈市〉考生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日—4日)。

6、民族中学面向全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面向7个区招收汉族考生。朝鲜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朝鲜族考生,面向7个区招收科技创新实验班(不分民族)。

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第六中学、恒昌中学,对7个区试点招收“新高考培优班”,市第六中学招168人(其中面向富区招128人、面向其他6个区招40人),恒昌中学招120人(其中面向北三区招90人、面向其他4个区招30人)。市第六中学普通生面向富区招生;恒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收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

8、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北三区招生,市第十六中学面向全市试点招收艺术生,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排球特长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他地市单列招生计划以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其他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

9、有传染性疾病未愈者,不准报考普通高中;未取得我市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

(1)德育考核等第待及格及有其它严重劣迹行为者(评估办法见附件5);

(2)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撤消者;

(3)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规定,体育待及格者。

10、考生资格审核实行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负责制。初中学校负责考生登记表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的初审,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复审,市招生办对市区上报的考生复审合格材料进行核准。

2018年普通高中志愿序列如下:

A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一次择优”、“配额”及相关学校的“特长生”、“宏志学生”)

B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A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C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

D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C志愿录取后剩余的国际班计划)

E志愿: 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

F志愿: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E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录取

1、录取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工作(除南市区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时间从7月5日到8月10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纪检保卫人员配合下,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录取工作。

2、北市区普通高中招收的英语、俄语考生,不单独划分语种录取分数线,按统一分数线录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考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

向学教育网(https://www.380859.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

(1)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专业和省外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报考省内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联考,分别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设立考点负责承办。各考点受理考生考试范围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市、绥化市。
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上述学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报名。
根据文件,组织考试的学校收取专业加试费每生每次150元,加试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
(2)已被录取的免试生,招生学校可根据免试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必要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对于达不到该专业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要求的新生,招生学校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上就是向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向学教育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向学教育网:www.380859.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黑龙江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有哪些规定?”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