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9 08:52:28 | 向学教育网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5.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照顾加分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50分)。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0分)。
4.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20分)。
5.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分)。向学教育网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20分)。
10.年满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20分)。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1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在报名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等,逾期不再办理。
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在10月25日至26日(本周六、周日)举行,宁波将有2.5万余名考生在18个考点学校参加考试。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提示:考生可在考前三天(10月22日起)到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并注意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了解出行路况。特别是考点在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因轨道交通2号线施工等因素,更需合理安排路线,提早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等情况导致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