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9 23:42:29 | 向学教育网
准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部分考生要参加历史、地理综合科目的考试。根据考试大纲规定,史地综合科中等难度题约占50%,容易题和难题分别约占40%和10%。
史地综合科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历史和地理部分各占试卷内容的50%。试卷中单项选择题为40小题,分值为80分,非选择题分值为70分。
根据规定,历史部分考试内容有5部分,分别是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和世界现代史;地理部分考试内容有4部分,分别是地球和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以及人文地理。
考试大纲的历史部分对考生提出了6方面能力要求,分别是再认历史知识,理解重要的历史事物、历史概念和历史结论;掌握主要的历史术语和史学表 达,能依据要求重构历史时序;阅读和解释材料,评价和运用材料;掌握比较、分析、归纳、考证等基本历史方法;组织论据,说明、论证和探究历史问题;表述清 晰、史论结合。
考试大纲的地理部分对考生提出了8方面能力要求:一是结合地图了解重要地理事物的名称和分布、重要的地理数据及有关地理的重大时事;二是了解我 国地理概况、区域特征及其差异,理解我国地理国情、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土开发和整治措施;三是了解世界地理概况,各洲及主要国家、地区的地理特 征及其差异;四是理解地理概念,并能运用所学概念区分、判断不同地理事物的属性和特征;五是掌握判读和填绘地图的基本技能,并能运用各种分布图、等值线 图、剖面图、示意图、统计资料图表等分析说明地理问题;六是理解地理基本原理和规律,并能用以分析说明地理事物及其成因;七是根据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 的基础知识及其相互关系,运用正确的地理观点和基本理论,分析评价有关地理问题;八是运用科学的地理术语、规范化的地理名称、准确的地理图像等地理语言, 进行文字准确、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的叙述。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第三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0013,北京地区招生代码:297。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夜大学)、函授学习形式。业余(夜大学)利用周末时间面授,上课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京邮电大学南校区;函授教育采用网络授课,学生自学与教师网上辅导相结合。
第六条 本校招收的专升本和高起专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最短学习年限均为2.5年。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层次的总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专升本层次各专业不设专业课加试。
第九条 本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
第十条 对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本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 理。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向学校申请,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学习形式专升本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本校统一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并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被录取的学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证明,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除须出具经 教育部审定核准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外,还须另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 者、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十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056366。
第十五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邮政编码:100876。
咨询电话:010-82056326
网址:www.buptnu.com.cn
邮箱:pjdy@263.net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