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1 07:29:31 | 向学教育网
河北省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 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 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 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 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1.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 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二阶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 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2.成人高校生源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生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 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成人高校应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14〕10 号)要求,科学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经审 核通过的招生专业目录,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各成人高校要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编 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得变更或无故取消招生专业。
3.成人高校在我省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招生。
4.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未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招生的学校不得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文凭。
二、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向学教育网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冀卫科教函 〔2014〕17号)规定,报考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是我省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中,在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或医学(护理)专业普通中专学历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首先凭相关证件在所属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考试报名审批表》,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二)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生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四)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及确认时间
报名时间:8月25日至9月3日。
确认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
2.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分为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和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有关 情况,仔细阅读并承诺遵守《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选择好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和确认时 间,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考生的相关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报,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允许集体或他人代为填报。必须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2)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选择的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采集图像、指纹信息及在《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考生要现场签订《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进行了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申请退费。
(六)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设置本地区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负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将本地区的确认点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确认点的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2014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考生报名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志愿填报
1.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2.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再填报一个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高起专 意向志愿。在公布考生成绩及划定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需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 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3.本科批、专科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如有缺额计划,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八)免试生报名
1.免试生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凭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士兵退役证,经本人申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可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及确认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25日至27日。
确认时间:8月30日至9月1日。
确认地点:河北招考大厦。
(2)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和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填报报名信息阶段: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免试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仔细阅读《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生告知书》,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选择好确认时间。相关报名信息 必须由本人填报,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允许他人代为填报。
省属成人高校及在我省辖区内的部委属成人高校招收免试生。免试生可在上述院校中填报相应批次的一个院校及专业志愿。网上报名时所填志愿即为正式志愿,现场确认时不允许更改。
报名信息确认阶段:免试生按选择的确认时间,到河北招考大厦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采集图像、指纹信息及在《河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报名信息须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各地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地区 | 名称 | 电话 | 地址 |
北京 |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 | 010-62198015 | 北四环志新桥向北200米路西 |
天津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022-96796666 |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65号 |
上海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021-64511200 | 上海市钦州南路桂林路口 |
江苏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综合咨询 | 025-83325032 | 中山南路388号 |
浙江 | 浙江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高校招生委员会 | 0571-85021833 | 学院路35号 |
山东 |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成人招生 | 0531-86161888 | 山东省济南市佛山苑小区411号 |
江西 | 江西省高招办成招科 | 0791-8677908 | 贤士路226号 |
安徽 | 安徽省高中专学校招生办成人高校招生科 | 0551-3612566 | 合肥市绩溪路 |
福建 | 福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成人招生科 | 0591-87841545 |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59号 |
广东 |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高校招生处 |
020-38627844 020-38627971 |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
广西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0771-5337456 | 南宁市竹溪路16号 |
海南 | 海南省考试局成招处 | 0898-65857090 | 海南省海口市五公池后路14号 |
辽宁 |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招处 | 024-86981009 | |
吉林 | 吉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 0431-4605861 |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人招生处 | 0451-82376053 |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
内蒙古 |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招处 | 0471-6516602 | 新城区赛汉路234号 |
山西 |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成招处 | 0351-4171938 | 并州北路267号 |
河南 | 河南省成人招生办公室 | 0371-63941214 | 农业路 |
河北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 | 0311-83823375 | 红旗大街79号 |
湖南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处 | 0731-2280335 | 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今朝宾馆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厅成招办 | 027-87328213 | 车站北路今朝宾馆921房 |
四川 | 四川省大中专招生委员会成招办 | 028-86655281 | 学道街42号 |
重庆 | 重庆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成招处 | 023-67860798 | 江北区澳市一街新农路20号 |
云南 | 云南省教育厅招考办 |
0871-5173199 0871-5153152 |
昆明市学府路2号教育厅大楼 |
贵州 |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成招处 | 0851-5953636 | 贵阳市浣纱路路66号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 0991-8752001 |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39号 |
西藏 | 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办 | 0891-6323654 | 江苏路29号 |
陕西 |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成人高校招生办 | 029-85221784 | 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
甘肃 | 成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931-8440690 | 中山大厦1418号 |
宁夏 | 成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951-6023520 | 新华东街 |
青海 | 成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971-6303983 | 五四西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