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00:19:59 | 向学教育网
8月15—23日是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阶段。成人高考能为对自己的学历层次有所遗憾,希望借空余时间再上一个台阶的在职人士创造圆梦机会。不过,在计划报名之前,可能会有考生疑惑,成人教育学历的含金量会不会很低,如果将来求职或是晋升会不会不被用人单位认可?为解开同学们报名前的顾虑,在此,就成人高考的利与弊作一分析,以对同学最终是否决定报考作一参考。
优势:学习自由度大,学历含金量不低
参与成人高考的同学中大部分是已经走向社会、参加工作的,他们平时没有太多时间进行全日制的学习深造,但却因工作需要、个人期望等原因,需要通过业余学习获得更高层次的、被社会普遍认可的学历。
成人高考可以说是,严进宽出,只要通过国家统一的成人高考,日后的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函授班、夜大或是脱产学习学校。如果平时还能紧跟学校的教学计划,抽出一小段时间学习功课,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的几率非常大。
虽说通过率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成人高考学历证书的含金量低。只要学生进入经教育部认可的开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毕业时,学校所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历都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并且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到。 向学教育网
劣势:闲余时间少,学费投入较高
而通过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可能会带来的“麻烦”,一般有两点,一是时间紧张,压力较大;二则花费资金高。
成人高考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学制,有的两年半,有的甚至会达到五年。通过成人高考并不意味马上就能拿到学历证书,学生要花一定的时间学习新专业和参加应对科目考试。特别对于在职的学生,他们一方面要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兼顾学习,个人时间紧张,闲余时间较少。
除了时间紧张,个人空闲时间减少外,成人教育花费的资金相比普通高等教育也要高出一些。学生在报名之前应做好“求学经济规划”,经济条件允许的,大可抓住机会,入读成人教育院校,毕竟,前期的投入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政策方针组织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一条 学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十二条 考生应参照学院招生简章,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十三条 考生应注意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等正式渠道,了解学院招生专业、计划,填报报考志愿,谨防通过中介机构上当受骗。
第十四条2014年度学院成人大专招生专业有工程监理、会计、市场营销。工程监理专业,学制3年,上课地点分别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 校外教学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平谷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会计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昌平成人学校校外教学点、北京农 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市场营销专业,学制2.5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通州东大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对修 完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放教育部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程监理专业约为2200元/人.年。会计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市场营销专业约为24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制作,并通过考生报考的校外教学点组织发放。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报道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成人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5、120室。
咨询电话: 82595047 82595168
举报电话: 80358899-51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