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09:07:37 | 向学教育网
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照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要到所报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课加试,专业课加试时间和地点请查阅专业招生计划中的备注或向招生院校咨询。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决定。
教育部有关部门对《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大纲》适当调整了内容,突出了能力要求,增强了对在职人员的适应性。修订后的《大纲》为2011年版,从2011年起启用,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大纲共1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专科起点升本科大纲分为5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具有残疾人证书的考生。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和提交相应的原始证件与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名册与有关证件复印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以便提供享受照顾政策的依据。
符合以上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取最高一项加分作为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