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3 20:13:49 | 向学教育网
各招生学校,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职工培训中心:
根据青海省招委、省教育厅《2011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青教招委[2011]28号)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划定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类:110分;
(二)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100分;
(三)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学科:100分;
(五)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120分;
(六)艺术类:126分;
(七)农学类:120分;
(八)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180分;
二、高中起点本、专科
(一)高中起点本科
1.文科:140分;
2.理科:125分;
(二)高中起点高职专科
1. 文科:100分;
2. 理科:100分;
3. 藏文文科:100分;
4. 藏文理科:100分。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2007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在本市招生的成人高校共79所,其中本市63所,外省市16所。计划招生72901人,其中专升本计划招生37419人,高起本7152人,高起专28430人。 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
1、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
得低于237分;艺术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6分;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0分;经管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6分;法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1分;教育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8分;农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55分;医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05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42分;艺术类(文)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8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75分。
3、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5分;艺术类(文)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59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艺术类(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61分;体育类(理)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62分。
本市成人高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是投档资格线,不是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确定。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1月14日开始,12月中旬结束。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