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9 21:01:23 | 向学教育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向学教育网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 孙小鹏 通讯员 粤考宣 7月20日,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共投出考生290956人,其中,普通类(历史)投出77307人,普通类(物理)投出 189102人,体育类投出4814人,音乐统考投出3396人,美术统考投出14534人,舞蹈统考投出 815人,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投出709人,书法统考投出279人。从投档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高校生源充裕,考生志愿均衡。今年,广东省本科普通类不再设高优投档线,所有考生、所有本科高校专业组实行一次性投档,共设置45个平行志愿。从投档情况看,各类型本科院校生源充足,绝大部分院校均一次性满档,其中,体育统考、书法统考满档率100%,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和美术统考、音乐统考满档率均超过98%,仅部分招生数较大的民办院校和收费较高的院校专业存在缺额,充分反映了我省新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方式后,考生填报志愿更加合理、均衡,志愿适配度和满足率进一步提高。
二、高水平大学深受青睐,主动增加招生计划。今年高水平大学继续受到“追捧”,考生报考热情高涨,生源情况理想。因应考生志愿情况,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在本科批次普通类模拟投档后,在我省共追加了36个招生计划。
三、省内热门高校持续“火爆”,投档分高企。从省内高校来看,院校满档率高,往年热门高校,今年持续火爆,投档分远超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院校专业组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最低投档线分别为612分、650分;中山大学院校专业组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最低投档线分别为615分、629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院校专业组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最低投档线分别为609分、617分;华南理工大学院校专业组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最低投档线分别为605分、615分。
四、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生源质量不断提升。经过多年办学积累,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认可度持续提高,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考生填报,院校投档线普遍较高,尤其是一些办学基础较好的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州新华学院等。
本科批次录取预计于7月24日结束,随后将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院官微和官网有关公告,及时获取最权威的招生录取信息。
以上就是录取29万人!粤本科批投档,中大普通类历史分数线615分的全部内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各网友对于中山大学历年分数线这个话题的讨论结果。因应考生志愿情况,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华南理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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