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1 13:23:12 | 向学教育网
中级教师是职称。
现在学校老师是 评职称 的,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 高级职称 。
2016年4月15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打破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17万名中小学教师。
评审标准:
1、思想品德标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 教学方法 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师职称
教师的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高校、实验等类别,按层次分为正高级(教授、中学研究员级教师)、副高(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级(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初级。
师的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高校、实验等类别;
按层次分为正高级(教授、中学研究员级教师)、副高(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级(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初级(助教、助理讲师、教员、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主要面向全体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以及电化教育馆中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1、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2、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3、一级教师: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向学教育网
(1)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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