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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4-15 04:04:24 | 向学教育网

2014年郑州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郑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师范学院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949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包括非师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成人本、专科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招生工作的外联、宣传、组织生源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成人高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规则

第十条 学校成人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河南省规定的统一录取分数线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成人高等教育业余本、专科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录取规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成人高招考试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术科加试,由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录取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业余本、专科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加试,由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第六章 其 他向学教育网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文史类专业:1300元/生年,理工类、艺术类专业:1700元/生年专科:文史类专业:1100元/生年,理工类、艺术类专业:1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z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8868055,65501008

学校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号

邮编:450044

2014年4月

2014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院成人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

第四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依托本院办学,所设专业均为学院办学专业。2014年招生专 业为:工商企业管理(文理兼招)、资讯采编与制作(文理兼招),学前教育(文科),以上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第五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制为两年半,学习形式为业余;专科层次,实行学年制;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1-2个晚上及双休日一个白天;上课地点在本院。

第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北京地区最低录取控 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七条 本院成人教育收费均按北京市教委规定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学费:业余学习1980元。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条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邮政编码:100102

办公地点: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夜大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84778304;84778245

网址: http://www.bjypc.edu.cn/ 电子邮箱:yd@bjypc.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院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考招生办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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